相位的古典起源和傳統應用——下
SATA 翻譯組文稿:10 — The Classical Origin & Traditional Use of Aspects
作者:狄波拉·郝汀(Deborah Houlding) | 譯者:林之 | 譯文時間:2024.3 | 審稿:Rose Chen
相位的古典起源和傳統應用——下
容許度的半分
在關於容許度問題的引言部分,達裡奧第一次簡要地提到,"入相位"可能被認為始於相距完美相位6°之處。但隨後,他又描述了自己更偏愛以相位兩端行星的平均容許度來確定相位。他提到,容許度就像是繞行星周身的"環",或者是行星發出的"射線"或"光線","行星藉此在實體層面結合或相互形成相位"。達裡奧遵循比魯尼確定的行星完成事項的界限距離,並解釋說,,這些數值正是每顆行星容許度的半徑。例如,水星的整體容許度是14°,所以水星在其星體兩側各延伸出7°的範圍;而月亮有著24°的容許度,那麼它的兩側就分別延伸出12°。儘管當兩顆行星彼此靠近時,可能會預期達成一些效果,但只有當水星和月亮"觸碰"到它們容許度之和的一半時,事項的完成(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入相位")才開始;也正是從這一點開始,相位的能量才開始產生可見的效果。這個中間區域被稱為容許度的"半分"(moiety)。moitié是一個在十五世紀出現的法語單詞,源於拉丁文midietas一詞,意思是中間的(即平均值)或者"一半"。使用達裡奧提供的度數,則每顆行星容許度的半分如下表所示:

根據達裡奧的觀點,水星和月亮在相距9½°時,二者進入了任意相位的完成(入相位)狀態,而9½°是它們各自容許度一半之和(水星= 3½° + 月亮=6°)。
從這一角度考慮,相位的影響在達到"完美",即精準度數之前會不斷增大,隨後,當變為出相位時,在兩顆行星的距離超過它們的容許度半分之和以前,其影響不會完全消失。
| 传统的行星容许度 | ||
|---|---|---|
| 行星 | 容许度半径 | 半分界限 |
| 太陽 | 15° | 7½° |
| 月亮 | 12° | 6° |
| 水星 | 7° | 3½° |
| 金星 | 7° | 3½° |
| 火星 | 8° | 4° |
| 木星 | 9° | 4½° |
| 土星 | 9° | 4½° |
所以,水星和金星形成的相位在兩顆行星相距7°時開始進入完成的狀態(或者說"在容許度之內"),這一度數源於二者各自容許度半分之和:3½° + 3½°。鑒於發光體更為重要,太陽和月亮之間形成相位的容許度要大得多,達到了13½°(7½° + 6°)。當相位兩端的星體相距超過精準度數之後,它們之間就進入了出相位狀態,[1]但相位的影響力依然明顯,直到二者間的距離超出它們容許度半分之和。根據達裡奧提供的度數,如果月亮和水星的出相位達到了10°,那它們之間就不會再產生任何可見的效果。
直到最近一個世紀,容許度才確定由相位本身而非所涉及的行星來決定,但這種簡化的處理無法兼顧有些行星比其他行星影響力更大的情形。然而,如果我們考慮到相位僅僅是描述了行星彼此結合能量的方式,我們可能會更贊同,相位效力的閾值在邏輯上而言更應取決於相位涉及的行星的力量及影響力,而非結合方式的特徵。
| 行星与行星之间形成容许度的距离 根据达里奥的数值,外行星的标准容许度以5° | ||||||||||
|---|---|---|---|---|---|---|---|---|---|---|
| 日 | 月 | 水星 | 金星 | 火星 | 木星 | 土星 | 天王星 | 海王星 | 冥王星 | |
| 日 | — | 13½° | 11° | 11° | 11½° | 12° | 12° | 10° | 10° | 10° |
| 月 | 13½° | — | 9½° | 9½° | 10° | 10½° | 10½° | 8½° | 8½° | 8½° |
| 水星 | 11° | 9½° | — | 7° | 7½° | 8° | 8° | 6° | 6° | 6° |
| 金星 | 11° | 9½° | 7° | — | 7½° | 8° | 8° | 6° | 6° | 6° |
| 火星 | 11½° | 10° | 7½° | 7½° | — | 8½° | 8½° | 6½° | 6½° | 6½° |
| 木星 | 12° | 10½° | 8° | 8° | 8½° | — | 9° | 7° | 7° | 7° |
| 土星 | 12° | 10½° | 8° | 8° | 8½° | 9° | — | 7° | 7° | 7° |
| 天王星 | 10° | 8½° | 6° | 6° | 6½° | 7° | 7° | — | 5° | 5° |
| 海王星 | 10° | 8½° | 6° | 6° | 6½° | 7° | 7° | 5° | — | 5° |
| 冥王星 | 10° | 8½° | 6° | 6° | 6½° | 7° | 7° | 5° | 5° | — |
5°也是轴点和其他虚点的容许度标准。
威廉•里利在《基督徒占星學》(Christian Astrology)一書中就行星容許度給出兩種不同的數值表"…我將再次插入衡量行星容許度的表格,…基於我認為最好的作者提供的資料以及我自己的經驗"(CA., p107)
左旋和右旋相位
三分相、四分相和六分相在古典占星學著作中有時被稱為"雙邊相位",因為它們可能由行星向左側或者右側投射光線而成。[2]若有行星落在牡羊座,與落在摩羯座的行星形成四分相,它稱為右旋四分相(dexter aspect,"dexter"意為"在右側");若在牡羊座的行星四分於巨蟹座的行星,則稱為左旋四分相(sinister,"在左側")。對於這兩個術語的詮釋仍是源自畢達哥拉斯的哲學觀點,同時也基於星座間彼此注視的方式。行星或星座的視線被認為和天球的周日運動方向相同(從星盤上看,自東向西順時針方向),所以右側描述了一種自然的,向前看的視野,而左側則描述了一種有瑕疵的,向後看的視野。
下圖展示了右旋和左旋是如何與行星運動相關聯的。每天,行星都會從東向西繞著地球運動。它們從東方的地平線上升起,在中天位置達到最高點,然後消失在西方的地平線上。描述行星在天空中順時針移動的所謂周日運動,在古典占星學中極為重要,而它在現代占星學的著作中幾乎被完全忽視了。[3]我們對地心說的象徵意涵理解甚少,而地心說卻是這個象徵體系的基礎。我們轉而關注行星以逆時針方向通過星座的運動,即描述行星通過黃道的天文運動。但失去了從地球上觀察行星出沒的視角,我們進而就忽視了白天與黑夜兩極性所蘊含的根本象徵意涵。
而古典占星學家卻把周日運動視為占星藝術的核心,他們將其命名為天空的自然運動。馬尼利亞斯說明,當一個星座升起時,它會直接凝視比它早升起的星座,而非比它晚升起的星座。牡羊座向前注視水瓶座並與其形成六分相,向前注視摩羯座並與其形成四分相,同時又向前注視射手座並與其形成三分相:
右旋相位更為直接,因為右旋相位的視線與周日運動同向,相較於左旋相位,它有著更強的影響力,傾向更直接、富有表現力的效果。而左旋相位,由於其方向與周日運動方向相反,所以它必須"向後看",會代表倒退,扭曲,被動隱藏,較弱的效應。這些術語基本上反映了古代社會關於"右"和"左"廣泛流傳的信念,"右"被認為更明顯、強健,並對應白晝的品質;而"左"被認為代表隱匿、消極,並與夜晚的品質相關聯。因此左旋(sinister)這個詞,原本用在描述某些在左邊的事物,現在則意味著一些黑暗、隱匿的或者處於非自然狀態下的事物。[5]

如果參與其中的行星是右旋相位的話,他們將更加幸運。
——托勒密,《四書》(Tetrabiblos), IV.3
支配行星
古典文獻同樣告訴我們,在一個相位右側的行星(即沿周日運動方向更靠前的那顆行星)"支配"、"勝過"或"壓制"了相位左側的行星(在上圖中,在牡羊座的月亮支配了在巨蟹座的水星,而在摩羯座的土星則支配了月亮)。最好是吉星在相位中支配凶星——這會降低凶星的破壞力。例如,都勒斯認為,如果木星在四分相的右側並支配火星,那麼當事人會"出身高貴"、"堅定不移"、"富有同情心"。而如果火星在四分相的右側並支配木星,當事人則會"意志薄弱"、"令人生厭"、"身心交瘁…


